第20章 结下梁子(1/2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酷书网新域名清大家记住,www.xkstxt.com,如果被浏览器转码或畅读,内容容易缺失,阅读体验极差,请退出转码或畅读模式。

    如渊岳峙般的两人各自收回视线,跪下迎接公主大驾。【】

    “公主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!”

    “平身。”

    宁月昭身着青色绣翟纹的朝服,头戴冕冠,在御座下的椅子上坐下。

    今日女皇没有临朝,朝臣们早就习惯了公主上朝的日子,只有一人不习惯。

    宁月昭视线落在肖靖天身上,轻启朱唇,“肖将军的病可是大好了?今日真是难得,竟然能在崇天殿看到你。”

    肖靖天今年二十四岁,与清俊秀逸的蒋年不同,他的五官单看平平无奇,但组合在一起别有一番刚毅,配合上他身上独有的武将杀伐之气,给人一种器宇轩昂之感。

    肖靖天连头都不抬,面无表情地道:“有劳殿下挂心。”

    朝臣们对肖靖天这种嚣张的气焰都有些不满,可是谁叫人家手握重兵,大部分人敢怒不敢言。

    只有蒋齐奚第一个出列,沉声道:“殿下,臣闻兵部侍郎陆建生买通宫女,破坏百年难得一见的莲花并蒂吉兆,此举意在谋逆。现陆建生既已被关押天牢,又证据确凿,应尽早定罪处罚,以安民心。”

    毕竟是百年世家出身,历经两朝的肱骨之臣,蒋齐奚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。

    肖靖天轻哼了一声,“不过就是一朵长得略奇特些的莲花罢了,毁就毁了,你们未免也太小题大作了!”

    想把陆建生的罪过轻描淡写地带过吗?门都没有。宁月昭不满地轻蹙眉头,“肖将军好大的口气,似乎连老天爷都不在你的眼里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是天命?我命在我手。”肖靖天微微仰首,语气之中傲慢十足。他根本就不信什么天命天意之类的东西,他从来都是凭绝对的实力说话。这个陆建生的作为他也听了一些,虽然不喜欢这个人,但毕竟是自己手下的人,加上他素来觉得宁月昭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黄毛丫头,就更不能让她这边欺侮自己的人了。

    这时,蒋年出声道:“肖将军好生狂妄,女皇陛下受命于天,你既不信天命,是否连陛下的命也是握在你手里,敢问肖将军这是要反了吗?”文官最擅长地就是言辞犀利,杀人不见血。

    肖靖天虽然不信怪力乱神,但这天下毕竟还是宁氏皇族的,他哪敢说不把女皇放在眼里。【全本言情小说】

    “蒋状元不要血口喷人,我何时说过不把陛下放在眼里的话!”这般该死的文人,肖靖天一口老血梗在胸口。

    “那您倒是说说,什么叫并蒂莲只是长相略奇特的花朵?”蒋年步步紧逼,“并蒂莲一遭毁损,陛下就病倒了,至今不能临朝,你敢说这不是因为有人亵渎神迹而折损了陛下的福报吗?”

    蒋年这话一出,受到了一众官员的大力支持,纷纷开始斥责肖靖天。就连之前一直持观望态度的徐志,也开始表明立场,要坚决支持女皇陛下。

    肖靖天闻言几乎要吐血,可是他这会儿也不敢说什么女皇身体一直不好,发病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。

    “我肖靖天对大兴王朝忠心耿耿,绝无半点异心!”抵挡不住如潮水般的指责,肖靖天铁青着脸道,他的话字字铿锵,掷地有声。

    宁月昭远远地看了蒋年一眼,转向肖靖天,眯了眯眼道,“那肖将军觉得陆建生该怎么处置?”

    肖靖天绷着脸,冷冷地道:“全凭公主殿下发落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,几日革去陆建生兵部侍郎之职,交由三司会审定罪!”宁月昭望着肖靖天,笑笑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殿下英明!”群臣纷纷附和道。

    肖靖天的脸色比刚才还要难看,十分努力地克制住自己,不要冲上去掐死这个高高在上的女人。

    如果说肖靖天之前只是不服宁月昭的话,现在开始,两人的梁子彻底结下了。

    这会儿,安晨和之前一样在医署为宫人看诊。他已经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,是他接诊的第几个病人了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已经几天不曾露面的几个下医士突然急色匆匆地从外面跑了进来。

    “安御医,这里交给我来就好了,您快回太医院吧。”为首的那个下医士面带殷勤,全然没有安晨第一日来的趾高气扬。

    安晨抬头看他,眉毛微挑,“不敢劳您大驾,这里有我就好。”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。

    只见安晨气定神闲地把脉,开方子。

    那几个下医士都急坏了,催促道:“安御医,这种事让小的来就好了,您快回太医院吧。”

    安晨写好方子,收笔,气定神闲地道:“不急,我还要帮他们抓药呢。”

    这几人先前为了欺负他,连抓药的活也叫他一个人做,自己一帮人都跑去躲懒。

    “哎哟,我的安大爷,先前是小的们有眼不识泰山,求您大人有大量饶了我们吧。”这几个下医士已经全然没有了之前的小人得志嘴脸,就差没跪下来求安晨了。

    “哦?”安晨挑了挑过分秀气的眉毛,语气淡淡,“我不过是个无事做被发配到这里的闲人,哪敢称大爷,诸位莫要诓我了。”

    下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